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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高明区2024年度柿子树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人气:1416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优葛农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高明区2024年度柿子树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2024(GM)XZ000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G2024(GM)XZ0005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2024年度柿子树苗木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约人民币754.2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计划采购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

1

柿子树苗木

41700株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苗木出圃为止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4102359分至20244192359分。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招标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202457日上午09:00-09:30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八、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条“其他事项说明”)。

九、投标截止:2024579:30(北京时间)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楼开标室(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开标时间:202457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楼开标室(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4410日至2024417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优葛农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508号2座

 话:0757-88262900

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话:0757-88630279

   真:0757-88630279

   箱:gdzcgmzb@126.com

人: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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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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